解析:
关于"报复陷害罪案件的诉讼费具体数额到底为多少"这样一个问题,我们首先要强调的是,这种刑事案件所涉及到的诉讼费相较于民事案件而言是有其特殊性的。
通常来说,刑事案件并不要求原告或者受害者支付诉讼费,因为此类案件的立案方是由检察机关代表的公共权力机关。
但是,在某些特定的案例当中,例如当受害者提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他们可能需要负担一些必要的诉讼费用。
然而,这里所提到的费用关系,与报复陷害罪本身的性质及其法定刑罚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关联,而仅仅与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有关。
就报复陷害罪这一指控本身而言,依据我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枉法,对那些曾经向政府部门提出控告、申诉,或是发表过批评、举报言论的人士进行打击报复,那么法律对此类行为有着明确的量刑标准。
然而,这一条文并没有涉及到诉讼费用方面的事宜。
因此,针对报复陷害罪案件所需承担的诉讼费,其实际金额必须根据每一起案件特有的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具体的制定与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