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自行车将会受到警告处罚,或者处以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的经济制裁。
然而,虽然饮酒后骑自行车并不等于酒驾,但若当事人达到醉酒状态下驾驶自行车就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
同样地,当饮用烈酒后驾驶诸如电动车之类的交通工具也仍然构成酒驾,因此我们必须对违法动机者进行相应之处罚处理。
需要提醒您的是,在道路上行使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残障人士专用机动轮椅等各类车型时,应严格遵守如下规定:
1、驾驶自行车及三轮车须满足年龄至少为12岁的条件;
2、驾驶电动自行车与残障人士专用机动轮椅则须满足年龄至少为16周岁的条件;
3、不可在醉酒状态下驾车;
4、转弯之前需降低车速,伸手示意方向,不可在未预先提醒之下突然改变方向,超越前方车辆时不得妨碍被超越车辆的正常行驶;
5、严禁在车辆上牵引他人或被其他人牵引,禁止将双手离握把手或手持物品的情况出现;
6、严禁在路面骑行独轮自行车或两人同时驾驶的自行车;
7、非下肢伤残人群严禁擅自使用残疾人专用机动轮椅车;
8、自行车及三轮车不得私自添加动力装置;
9、严禁在道路上学练驾驶非机动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