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宅基地乃是指农村的农户或个体人为构建住宅之用,从而占据并使用本集体所拥有的土地资源。
这其中涉及的宅基地建筑物,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可依法进行所有权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这些手续需前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进行申请办理,所需提供的资料包括登记申请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以及该房地产的界限面积、位置等详细信息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