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引发道路交通意外事故的理赔存在疑问时,当事人有着多种有效途径进行解决:
首先,可以选择向当地负责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寻求其协助和保障,亦可求助于主持公平、公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其专业的调节能力缓解争议;
其次,当双方无法通过上述途径达成共识或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方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状,依法提出诉讼请求,通过司法审判渠道解决争端。
同时需注意,在经过调解后如未能达成赔偿协议或协议达成后却未能得到履行的情况下,仍可合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以求得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