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证明罪犯之罪行时,所需配备的证明标准应是严谨且完备的。
这个证明标准必须达到证据确凿及充分两个核心理念。
其具体要求可总结为以下几点:
(一)所有涉及到决定被告是否有罪以及量刑轻重的重要事实情况,都应该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
(二)所据以断定案件结果的证据,全部都必须经过法定程序上的核实和验证,使其真实性得到充分保证;
(三)当我们综观整个案件的所有证据后,对于已经确认的事实情况,应能充分排除一切合理的疑惑与质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