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今,为确保离婚决策的合理性和严肃性,我国法律规定了一个月的“冷静期”,亦即30天的期限。
在此期间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婚姻关系。
当这个“冷静期”届满时方可进行正式的离离婚登记手续。
然而,若有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对此表示反对或者未达成一致的话,则不能匆忙地予以解除婚姻关系。
此时,必须由当事人重新提出离婚申请,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操作。
关于离婚的正式步骤,协议离婚的双方应备妥相关证明文件,前往民政机关按照流程办理相应手续;
如若诉讼离婚,则需向法院提交申请,并静待审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