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以自诉方式提起民事诉讼的立案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自诉人必须满足自诉所需的法律主体资格。
被害者作为自诉权利的行使者,拥有可以直接就自诉案件向人民法院提告的权力。
然而,当被害者已经去世或是失去了行为能力时,其法定代理人和最近亲朋好友也就有权利向人民法院进行投诉。
其次,自诉事件必须有明确的被告以及具体的诉讼请求。
自诉人在提交起诉时,需要同时注明起诉的具体对象,倘若不能提供准确的被告信息或是被告下落不明的话,这类自诉案件将无法得到审理。
在此基础之上,自诉人还需提出具体的诉讼要求,其中包括明确指出所控告的罪名以及希望人民法院依法追究被害人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等内容。
若涉及自诉的同时牵涉到附带民事诉讼,那么自诉人也应该提出相应的赔偿请求。
最后,该事件必须属于法定的自诉案件类型范畴之内。
而且,被害者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曾经实施过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情况。
并且,人民法院对该地区具有管辖权也是必要前提之一。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