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他人误转金额以致于未如期归还,则构成违法行为,且若涉及大额资金,甚至会触发侵占罪名,从而引来相应的刑事诉讼和惩罚。
对于他人误转的款项,应该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全数退还。
否则,这种行为将会被视为无正当理由而获取非法利益的不当得利行为。
在此情况下,受害者有权要求获益方原样归还所获取的好处。
不当得利,即未经司法程序确认或缺乏法律依据,且其后又失去这种依据的情况下,因给他人带来损害而获得的不当利益,必须承担起返还其所得利益的法律责任。
侵占罪,则是通过非法手段对他人财产进行占有,包括将他人托管的财物、遗忘物品或掩埋物非法据为己有。
若涉及到大量财物且拒绝归还,此类行为就构成了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