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购房贷款市场上,借款人可以根据个人财务状况进行选择,进行提前还款操作。
对于房贷环节中的提前还款,主要分为一次性全额清偿与部分金额提前还款两种状况。
首先来看看一次性全额清偿的情形。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借款者选择提前清偿尚未偿还完毕的贷款本金,那么从该笔贷款的提前还款日开始,贷款利息将会停止计算。
在偿还完全部剩余贷款之后,也无需再负担后续可能产生的房贷利息费用。
在提前全部还款的过程中,有关还款期限的调整方式可以根据实际需求,按照月供不变、减少还款月份或者保持还款期限不变、降低每月月供金额等两种策略进行灵活运用。
经过对比分析,我们发现以“月供不变、减少还款月份”的方式进行提前还款能更为经济实惠,也就是所支付的利息将会相对较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