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至于异地分支机构,其实也是一样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之中的明文规定,所有企业若打算在异地设立生产基地,那么在进行注册登记工作之时,他们就必须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递交一系列的相关手续文件予以备案,并且,营业执照上也应当明确标出该公司的实际办公地址以及具体的生产厂房地址。
然而,如果已有的营业执照未能按照相关要求及时递交各种手续文件,那么就需要立即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补办或者是相应的变更事宜。
当然了,处在首要位置的公司主要办公场所,如总裁办公室、财务部等等,都必须严格地设置在公司注册的那一个办公地址内。
除此之外,倘若执行经营活动的公司恰好在他自己所设立的生产基地所在地,那么相关人员还应直接向当地的公司登记机关提出注册分公司以获得分公司营业执照这样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