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有人私自挪用公司公款,将会按照刑法中挪用资金罪予以惩治。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法律对此作出明确的量刑标准。对于那些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任职的员工,如果他们借着职务之便,将所在单位的资金挪为己有或是借给他人,并且挪用金额比较大、已经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或者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是挪用金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活动,甚至是从事非法活动的,那么这些人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如果这些人所挪用的本单位资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虽然数额较大但拒不归还的,则将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对挪用资金罪的判刑作了如下规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