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煤矿工作期间,因公伤亡的职工可以享有以下赔偿待遇:
首先是一笔为期六个月的丧葬费用,该费用将根据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计算得出;
其次是抚恤金,这是按员工生前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其亲属的;除此之外,还可以获得一次性的工伤补助金,其数额相当于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
除上述费用外,可能还涉及到其他的医疗护理等费用开支。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