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这段无性的婚姻关系中,当事人有权提出离婚申请。
关于是否需要离婚,最终的决定权仍在于相应的个人自身。
他们既可以通过协商来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离婚。
倘若发生离婚诉讼案件,法院将依据事实情况及证据材料进行深入剖析,并经过严谨复杂的审理过程,以判定是否应判处离婚。
假如有一方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法院将会启动调解程序。
当调解无效且双方夫妇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时,法院将依法做出准许离婚的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