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离婚问题,社会大众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处置和解决:
首先,如果夫妇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了共识且意见一致,那么他们就应当共同前往当地的民政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完成离婚登记手续;
其次,若在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其中一方或双方都有权选择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庭依法审判并做出裁决。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通过那种形式申请离婚,都无需支付额外的费用。
但是,若在此过程中需要进行证件照拍摄的话,摄影费用需自理。
对于选择去民政部门完成离婚登记手续的群体来说,政府完全不会向其征收任何形式的费用。
而对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当事人需要根据诉讼标的数额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费用。
一般来说,案件标的价值超过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部分须按0.5%的比例支付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