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案底是否能够通过他人协助消除这一问题,我们需要明确指出,案底本身即是对已定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其所涉及到的罪行之犯罪事实经历过法庭审理后而形成的客观记录。针对那些在犯罪实施时未满十八岁,且被最终判决为五年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罚者,其所犯下的相关违法犯罪纪录,理应得到妥善保存和保障,然而,这里并不存在所谓的消弭案底的说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