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涉嫌构成猥亵儿童罪的当事人能够被批准进行取保候审。
然而,要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要求,需具备以下几个要素:
首先,行为人有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较轻的刑事处罚;
其次,行为人有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其行为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的危害性;
再次,如果行为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母亲,也可以考虑给予取保候审;
最后,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但由于羁押期限即将到期,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可以考虑为行为人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