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不造成任何不良后果以及人身损害的情况下,仅仅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实施威胁恐吓并不构成犯罪行为。
然而,此类行径仍需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将被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内罚款。具体而言,若存在以下任一行为,则将面临相同的处罚方式:
(1)书写恐吓信或采取其他任何形式,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2)公开侮辱他人或捏造虚假事实诽谤他人;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其遭受刑事追责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打击报复;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其他性质恶劣的信息,严重扰乱他人正常生活秩序;
(6)非法进行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等行为。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