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某人为强奸罪名被依法拘留并转为逮捕,其家人将会接到正式通知。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部门对于被拘留人员,如果判定其有必要进行逮捕,则应在拘留期结束前的三天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请求。在公安机关实施逮捕时,务必出具逮捕令。逮捕成功之后,应立即将被捕者移送至看守所进行关押。若无可传递通知之方法或不可能通知到被捕者的家属,则必须在逮捕后24小时之内,向被捕者的家属发出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