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公物的行为不仅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可能涉及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行为人因损毁公物价值1500元被处以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但这并不免除其对受损财物所有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对其造成的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修复费用、物品本身价值的损失等。因此,除了接受行政处罚外,行为人还需要对受损的公物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应根据实际损失评估确定。
赔偿事宜通常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受损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损害赔偿。因此,建议行为人在接受完行政处罚后,积极与受损财物的管理单位或所有权人联系,协商赔偿事宜,以妥善处理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