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更换婚姻证书需履行如下具体程序:
首先,夫妻双方关系尚未解除的情况下,申请方须持有充足完备的材料,前往所在地区的民政部门结婚登记处提交申请请求;
其次,经过工作人员的初步审查之后,若认为申请者提供的材料齐备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将为其办理补办婚姻手续;
最后,发放补领的婚姻证书给申请方。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