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夫妻未能按时履行贷款还款义务,那么银行有权利针对这对夫妇提起诉讼,唯一的前提条件便是这笔贷款被确认为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假如银行贷款仅由夫妻其中一方所欠下,且经查证此笔贷款并未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另一方有权不承担相应的归还责任,银行亦不得以此为由对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在此情况下,该笔贷款应当由贷款人自行运用其个人财产予以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