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采取法律行动,请求赔偿时,该受害者有必要将对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明确列为被告人之一。
根据我国现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明确规定,保险公司拥有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的权利,当然也可以直接向实际遭受损失的受害人进行相应的保险赔偿金支付工作。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