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欲对某特定人士提起诉讼,您所需准备之各项材料包括如下内容:
1.一份正式的民事起诉状;
2.一份详列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其复印版本,其中涵盖了诸如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始文件及复印副本;
3.涉及以企业或公司为主体之原告时,需向法庭递交营业执照、商业注册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版;
4.用以证实原告诉讼主张的一系列证据,譬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件(借款条据、债务凭据等)收货发货记录、来往信函等;
5.如有委托他人代理诉讼事宜,则必须另行提交一份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同时附上原件供审查核实;
6.若选择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则须额外提交一份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执业证书的复印件;
7.在被告为单位的情况下,需向法庭提供被告的基本信息;
8.除此之外,根据实际情况,您可能还需要考虑法律服务费用、诉讼费用以及可能出现的庭审费用等因素。
在准备上述材料的过程中,务必确保符合起诉的各项前提条件,例如原告与案件之间存在直接的利益关联性、明确的被告身份、具体的诉讼请求与案件事实依据、充分且合理的理由陈述,以及所涉案件属人民法院依法享有审判权和解决管辖权的范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