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向他人出租信用卡进行套现活动,固然在额度极小的情况下,可以按时如约偿还,但这在银行眼中,主要是违背了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属于民法范畴之内的行为。
然而,一旦不能按时返还欠款,可能会对自身的信用记录造成严重影响,同时产生高昂的利息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此类恶意透支行为,一旦程度严重,甚至有可能招致刑法处罚。
具体而言,恶意透支信用卡金额高达一万元以上,持卡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且自收到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予归还的,将被视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从而面临刑事追责。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