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如果希望以遗嘱的方式合法将房产留赠给子女,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必要的条件:
首先,作为遗嘱的订立者,父母必须具有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遗嘱必须是当事人真诚信赖的产物,意指遗嘱中的各项安排应充分体现出父母的真实意愿,不受任何外界的压力或者欺骗所左右;
再者,遗嘱中所涉及的财产应当属于个人所有,也就是说,被列入遗嘱的房屋必须是父母自身的私人财产;
此外,遗嘱的拟定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社会公德,其内容必须合法且不违背社会公德规范;
最后,遗嘱的形式也必须合法,包括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录像、口头打印等多种形式,但是每种形式都有各自特定的要求。
比如,口头遗嘱只能在紧急情况下使用,而代书、打印、录音、录像遗嘱则均需有两位与遗嘱无关的见证人在场。
同时,遗嘱还不得剥夺那些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这是为了保障社会中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