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不足75岁之长者,倘若其有故意实施伤害他人权益之行径,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的惩处。
然而,若已满75周岁之人依然故意犯罪,则其可以得到从轻或减轻惩罚的待遇;
而对于过失犯罪的情况,同样应给予从轻或减轻惩罚的处理。
理论上讲,60周岁以上的行为人若触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罪名,有可能面临刑事审判(已满75周岁之人故意犯罪的,可获得从轻或减轻惩罚的待遇),亦有可能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自诉案件,即不告不理原则,当事人有权选择和解)。
轻伤害案件,作为自诉案件的一种,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通常由法院负责审理。
当事人之间可以进行和解,也可以通过相关组织进行调解,若能达成调解协议,便可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若和解未能达成,且受害人坚决要求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则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九条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