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婚姻破裂的家庭而言,孩子跟随母亲户口迁往新地这一事项通常会遇到挑战,但只要得到男方的积极配合便无妨解决。
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户口归属权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首先,这个孩子的户口既可与负责照顾其生活起居的一方紧密相连,亦能跟非直接抚养他们的另一方保持联系,不过这仍然需要抚养者的书面允许才能实现。
其次,当孩子尚未年满18周岁之际,他们的户口迁移手续可以由父亲或母亲代为办理,而当他们达到法定成年年龄之后,则可以自行处理相关事宜。
最后,当孩子年满18周岁以后,他们就具备了独立设立个人户口的资格。
因此,若母亲并非孩子的抚养者,她希望孩子能够跟随自己迁入新的户籍所在地,那么她必须与孩子的父亲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达成共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