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电动自行车在进行左转弯时通常需要承担较大的责任,即当此类转弯车辆与直行通过该区域的车辆相遇并发生碰撞时,转弯车辆将被判定为全责方。
然而,若涉及到路口情况,直行车辆应当礼让已经进入路口并正在进行转弯操作的车辆优先通行。
此外,在同向并行行驶的情况下,无论是左转还是右转,均需尊重直行车辆的优先权。
为了妥善解决此次交通事故,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拨打当地警方电话进行报案处理,以便交管部门能够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于本次道路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影响以及过错的严重性,来明确划分各方当事人的责任归属。
如您对事故认定书存在异议,可以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