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基层法院的司法管辖权涵盖以下几类案件:
重大涉外案件、对本辖区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由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判的案件、在高级人民法院所辖区域内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一审民事案件,以及具有全国性重要影响的案件;
除此之外,最高人民法院有权决定将某些案件交由本院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