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跟随车辆行驶过程中,若遇到交通信号灯为红色信号灯的情况,当车轮越过停车线之际,直至经过路口之后,这期间的连续三张照片被视为闯红灯行为的证据。
然而,若未拍摄到上述三张照片,则不能判定为闯红灯行为。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和行人都应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如遇交通警察现场指挥,也应遵循其指挥进行通行;
而在无交通信号灯的道路上,必须以保障安全、畅通为首要原则进行通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