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骚扰及挑起争端的违法行为多次侮辱他人的确立标准为多次公然诋毁他人且情节极其恶劣者,可依法予以追究刑事责任,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倘若有组织地煽动多人屡次引发纠纷和冲突,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的,则应被判罚五年乃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可能面临罚金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