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调解中心并非是一家催收机构。
实际上,调解中心乃是一家专注于协助解决各类纠纷的非盈利性质的组织,其核心使命在于运用协商、调解等多元化的方式,促使各方当事人能够达成和解共识,从而顺利化解纷争。
相较之下,催收机构则专事于向欠款人追索债务,往往会采用各种可能的途径逼迫负债方履行还款责任。
调解中心并无强行催收之意,然而,催收公司却常常通过电话、短信、邮寄催收函件等多种方式展开催收工作。
在调解中心成功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之后,该中心将会把调解成果提交给各方当事人以及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待审查结果得到确认后,各方当事人才会依照和解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
一旦协议得到确认,调解中心便不再对各方当事人实施任何形式的催收行动。
总而言之,调解中心的主要职能在于推广和解决各类民事纠纷,而非强制执行债务催收事宜。
然而,调解中心却能协助当事人就债务偿还方式达成共识,进而有效地解决债务催收问题。
法律依据:
《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
第十三条债务催收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不得骚扰无关人员。
第十四条从业机构无法与债务人取得联系时,为恢复与债务人联系,方可与债务人事先约定的联系人进行联系。
第十五条在开展债务催收时,催收人员应第一时间表明所代表机构的名称,现场催收时应主动出示相关证件及借款资料。
第十六条催收人员在与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沟通时,应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不得采用恐吓、威胁、辱骂以及违反公序良俗的语言或行为胁迫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
第十七条催收人员应在恰当时间开展债务催收活动,不得频繁致电骚扰债务人及其他人员。
第十八条催收人员不得向债务人外的其他人员透露债务人负债、逾期、违约等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十九条从业机构应当指定收款渠道,催收人员不得使用其他渠道或方式收取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的还款,也不得以催收名义非法收取额外费用。
第二十条现场催收人员着装须文明得体,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穿着误导性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