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抚养权义务通常需延长至子女达到成年年龄,即拥有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之时方才结束。
对于这一期限究竟具体需要多长时间,现行法律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父母支付抚养费用的责任终止期一般到子女满十八岁为止。
然而,若孩子在十六岁以上但尚未满十八岁,且其依靠自身劳动所获得的收入成为生活主源,并且亦能够满足本地基本生活水平所需,父母则可停止向该未成年人提供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