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权威机构出具的责任事故鉴定报告中明确地认定了双方当事人均须对事故承担相同程度的法律责任,因此,对于其中一方所蒙受的经济损害,理应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公平合理的分配方式由双方面共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而对于机动车碰撞引发的交通事故,则应由存在过错的一方承担主要的赔偿义务;
若双方均存在过错行为,则应当根据各自的过失大小来依法确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份额。
对于负有同等责任的情形,则需按照法定标准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