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年满十六周岁之后,如果未成年人依靠自身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则可以被视为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此情况下,所签署的合同将被视为有效的法律文件。
2、对于年龄在八周岁至不满十八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而言,尽管他们并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但如果他们所签订的合同得到了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即监护人)的合法追认,那么这样的合同仍然会被认定为有效的法律文件;
反之,若未能获得追认,则该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
3、对于年龄在八周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来说,如果他们所签订的合同仅仅涉及到获取经济利益,或者与他们的年龄和智力水平相适应的活动,那么这些合同都将被视为有效的法律文件。
4、然而,对于年龄在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来说,他们所签订的任何形式的合同都将被视为无效的法律文件。
这是因为,在签订合同时,他们尚未达到法定的成年年龄,因此无法被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