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这取决于债务的性质和形成背景:
首先,若此债务为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期间所产生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男女双方均需负有共同偿还的法律责任;
其次,当债务为丈夫或妻子其中一方的个人民间借贷所引发时,另一方则未必要对此类债务负担起共同偿还的义务,实际情况中并不需要共同承担偿债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