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此过程中,首先需审慎地确定孩子的抚养权益究竟归属何方;
其次,还需要关注到孩子的年龄状况,即是否尚未达到成年标准(即不足18周岁)。
若孩子的抚养权益归属于女方,同时孩子尚处于未成年阶段,父亲也将面临必须签署“不反对随行同意书”的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夫妻双方共同决定携带孩子出国旅行,仅需办理亲属关系公证书,以明确三方之间的父母与子女的身份关系即可。
然而,若仅有父母其中一方陪伴孩子出国,并且孩子尚未成年,即属于未成年人范畴,那么孩子未同行的父母任何一方都应被视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之一,未经他们的同意,孩子是无法顺利出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夫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