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当事人对于业已生效之判决或裁决存在异议,认为其存在错误,则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请再审申请。
此外,在特定情形之下,例如涉及当事人人数较多或当事人双方均系自然人之案件,亦可向原审人民法院进行再审申请。
然而,有必要强调,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当事人申请再审并不意味着原判决或裁定将被中止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请求再审的申请务必在判决、裁定生效之后的六个月内提出,除非出现特殊事由。
另外,申请再审需符合法定条件,例如新发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或裁定,或者原判决或裁定所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充分证据支持等情况。
同时,申请再审应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并须提交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据资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