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而导致需要进行胆囊切除手术时,依照人体器官与组织在遭受严重损伤后,其结构的完整性及功能所受影响的程度,以及患者对于医疗和护理方面的依赖性等多重因素来综合考量;
同时,也要兼顾到因身体残疾而可能会给周围社交环境以及个人心理健康带来的负面影响,从而科学合理地确定最终的致残级别。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1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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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