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根据我国现行政策法规,证书借予他人使用后所产生的负债仍需信用卡持有人自行承担。
因此,如遇对方未按时偿还欠款,持卡人必须尽力与其进行有效的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
2.若双方未能达成债务和解,则在法律层面上此项义务将完全归属于信用卡的持有人。
按照相关规定,信用卡仅限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不得将其出租或转借给他人。
因此,将信用卡借予他人使用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而且由此引发的所有不良后果也将由持卡人独自承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