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在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伤害案件中由于判定为当事人负同等责任而被提起诉讼时,我们可依据交警部门所出具的具权威性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符合合理赔偿范围之内,我们应按照法律规定给予适当赔偿。
在处理交通事故及相关事宜之前,首要步骤是通过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详细的定性与划定,明确各方在该事件中的职责与责任承担方式。
我们可以在此基础上以对方及交强险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人,依据法律程序向法院请求人身伤害赔偿。
首先,应由对方所在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依照责任和相关规定给予赔偿;
如若不足部分,则由涉案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所明确的责任比例各自承担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保险公司有对本次事故先行垫付的法定权利与义务。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