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被告未出席庭审所可能产生的法律效果,这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
首先,若被告在接到法院合法传唤后,仍拒绝到庭参加诉讼活动,那么法院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进行缺席审理,并在此基础上作出相应的判决。
其次,倘若法院未能按照法定程序将开庭通知送达至被告手中,从而导致被告无法按时出庭参与诉讼,那么法院应当依照相关规定,重新确定开庭日期,并以法定送达方式再次向被告发送开庭通知,以便于重新安排庭审事宜。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