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犯罪嫌疑人身亡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将不再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若先前已有类似的追究行为发生,则应对该案进行撤销处理,或者停止起诉进程,亦或是中止案件审理,抑或宣告涉事人员无罪释放。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无需再追究刑事责任的主要原因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程度相对较小,不符合认定为犯罪的标准;
犯罪行为的追溯时效已超过法定时间限制;
已通过国家特赦令获得豁免刑罚的待遇;
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行为,但未有人提出控告或者控告被撤回;
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各种原因离世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