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非常抱歉,这是不能实现的。
在常规的法律制度之下,房屋被赠与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该房屋的所有权,无权要求返还该房屋在拆迁过程中所产生的价值。
赠与行为属于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一旦赠与手续得以顺利完成,房屋的所有权便自动转移至受赠人手中,受赠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房屋进行任何合法的处置,其中自然也包含了拆迁事宜。
若赠与人在赠与行为发生之后,仍然希望收回该房屋,则通常需要与受赠人重新展开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