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果出现如下几种情形之一,则可以考虑将子女的抚养权交由男方承担:
首先,若女方未能充分履行其应有的抚养责任和义务;
其次,倘若女方身患传染性疾病或患有严重的身体疾病;
再者,如男方已经失去了生育能力;
此外,若女方的经济收入较低并且没有稳定的居住场所;
最后,如果女方有不良的生活习惯或者不当的教育方法,可能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