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需遵循如下具体程序:
首先,当事人须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书;
其次,法院在收到起诉状之后,将对案件予以正式受理;
然后,法院立案庭经审核后,会将案件移交至民事审判庭审理;
紧接着,民事审判庭在接到案件后,会向被告发送传票,并规定对方在特定时间内出庭答辩;
接下来,在原告和被告均出席庭审后,法院将组织调解工作;
最后,经过法庭审理,法院将依法做出是否准许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