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是各审判程序下的一审判决宣告期限:
1.对于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而言,一般应在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判决,最晚不能超过三个月。
2.若审理案件时采用简约程序,则一般应在法院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判决。
3.当案件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时,法院通常会在受理案件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二百二十五条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
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