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有关商标侵权纷争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类:
第一,各方自行进行协商解决,如若无法协商成功,则由商标注册人或是相关权益受到影响的人士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亦或是寻求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协助处置。
在我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拥有确认侵权行为的权力,他们有权采取执法手段来禁止侵权行为,没收、毁灭所有的侵权商品以及专门用来制造侵权商品以及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相关工具,同时还可以对违法者处以相应的罚款。
第二,如果当事人对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做出的要求他们停止侵权的行政处置决定持有异议,他们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而当侵权者超过法定期限既未提起诉讼也没有履行义务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通过行政机关解决商标侵权纠纷在程序上相对较为简便,而且从制止侵权行为的角度来看,这也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然而,被侵权方却无法通过这样的行政查处获得民事赔偿。
第三,在侵权事件发生之时,被侵权方同样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诉讼乃是最终的解决途径。
即便已经经过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理,但当事人仍然可以对该处理结果表示不满,进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提出各类民事救济请求。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六十条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
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