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要使婚后购置的房屋成为独有资产,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
1、婚前签署财产协议,并进行公证以表明确态度。
如此一来,婚后的财富分配便从共有制度转变为约定制度。
在这之后,夫妻双方的财产将依照该协议予以分配和处置。
当其中一方依据财产协议中的个人财产部分购房时,所购得的房屋即可归其个人所有。
2、父母出资为子女购置住房,并在婚后赠与子女。
此时,若房产的所有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的名下,则可视为父母仅向子女单方面的赠予,此房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被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房屋,在夫妻离婚时,无需参与婚后财产的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