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被侵占农村耕地进行打井所涉及到相关赔偿事宜的明确规定如下:
首先,各地区的征收补偿额度及其具体的标准、总数,是由市政府及县级人民政府根据依法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详细规定;
其次,在土地被征用之前的前三年平均年产量的确定(即关于土地补偿费以及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方面,我们依据的是当地统计部门经过严格审核后公布的最基础单位的年度统计报告,同时也参考了物价部门所认可的单价数据;
最后,如果按照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仍然无法让需要安置的农民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那么可以考虑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